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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济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大局,恪守有内涵、有品位、有颜值、有温度和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四有四化”目标,巩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攻坚成果,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突破年”行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一条主线,抓好新城建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作监测两个全国试点,实施七项重点项目,抓好九个方面重点事项,用绣花功夫全方面提升管理上的水准,擦亮精致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名片,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读书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报告精神实质。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发挥“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模范机关省市县“三级联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好研究汇报、自查督查、考核评价等制度,认真分析、主动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内涵,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打造优秀主题党日案例。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高星级支部占比,打造“特色党支部”,创建“员先锋岗”,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工青妇组织,开展技能比武、“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员凝聚力向心力。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人事变动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在重大节假日做好廉政提醒,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廉政档案。

  4.强化正风肃纪。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锲而不舍纠“”树新风。加强队容风纪建设,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标识,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5.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做好11条道路、25座桥梁、14座泵站和相应路灯设施的巡查、维修管理,提高道路(桥梁)通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保障市政设施完好,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完善执法联办流程,严厉打击私自挖掘城市道路、雨水管网私接混接行为。

  6.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启动改造升级雨水泵站3座,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建设。对11条道路实施地下空洞物探和排水管线普查,消除安全隐患。汛期前完成11条道路雨水管网清淤、雨水井箅清掏,对易涝点、6座下穿式桥涵、强排泵站实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开展初期雨水治理,建设智能分流井及多功能雨水口截污袋等。实施火炬路(太白楼路至洸河路)、红星路(火炬路至洸府河)、南文昌阁街(车站东路至建设路)、火炬路(公铁立交桥至济邹路)、澳门路(火炬路至洸府河)等道路雨水管道改造,提升雨水管网水质,解决路面积水及雨水管道水质不达标问题,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完善防汛物资相关管理养护制度,建立防汛物资管理长效机制。

  7.实施市直桥梁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结合安全运作监测试点要求,建设济宁市城市桥梁安全监测系统平台,实现对如意洸府河大桥、南二环京杭大运河桥、济宁大道京杭大运河桥、八里庙京杭大运河桥、兴唐京杭大运河桥、红星路洸府河大桥、济邹路洸府河大桥、南二环连通桥、运河高架桥等9座桥梁的智能监测及安全预警管理,为济宁市城市桥梁安全运作及养护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8.抓好“新城建”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工作。整合市政、燃气、热力、供排水等领域现有数据资源,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智慧泵站”等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做实“新城建”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

  9.组织修编绿地系统规划。抓住入选全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机遇,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情况,适时开展新一轮济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通过线性廊道将城市商业区、文体休闲场所、历史背景和文化遗址等与公园绿地有机连接,促进公园绿地与生活文化的融合,用科学的规划指导科学绿化。

  10.继续推进口袋公园和老旧公园改造提升。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标准,深入实施口袋公园和老旧公园升级改造。2023年,实施人民公园升级改造,全市新建改建口袋公园35处,提升老旧公园7处。

  11.开展春季绿化活动。召开全市春季绿化会议,继续推进全市园林绿化三年建设行动,安排部署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抢抓春季绿化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

  12.实施绿道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段实施、逐步串联”工作思路,充分的利用现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对现有慢行系统、健身步道、城市林荫路等进行提升改造,达到绿道建设标准。2023年完成济宁老运河快活林段、洸河绿地绿道建设。

  13.提高养护作业水平。完善《济宁市园林养护技术导则》、《行道树养护管理技术导则》《草坪养护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考核。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发挥“工匠”技术引领、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并且开展专业相关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演示,提高技术能力。2023年开展道路维修、井盖更换、行道树修剪、花灌木修剪、飞絮治理等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技术比武活动。

  14.精心抓好日常管护。深入开展市政园林设施普查,建立台账,精准做好设施维修、缺株补植、弱苗更换、浇灌冲洗、病虫害防治、飞絮抑制等养护管理工作,对公园、道路绿化环境卫生做综合整治,加大道路绿化带垃圾杂物清理力度,探索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申报国家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

  15.开展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目标,坚持“动态清零、亮点纷呈”,集中力量解决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等各类市容顽疾,规范街面公共秩序。

  16.开展“十乱”、“三净”专项整治。抓好地桩、地锁、三角锥等设施减量,共享自行车序化管理,查处乱泼乱倒,深化飞线整治、施工噪声治理,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广告牌匾等规范整治,净化城市平面和立面空间。

  17.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共治共享,动员各沿街单位、门店以及广大市民群众,落实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市容秩序、包设施维护、包建筑立面的“门前五包”工作责任制,引导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环境。

  18.开展民生服务活动。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审慎包容监管,继续做好“瓜果地图”、“夜经济地图”设置推广,使“农贸归市、坐商归店、零摊归区”。开展高考、中考“静音护考”行动,严控夜间施工、严查噪音扰民、严管环境卫生,全力为高、中考保驾护航。

  19.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把三维建模、无人机航拍、视频(音频)分析等现代技术运用于批后监管全过程,实现科技监管和现场执法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建设,全方面提升规划执法管理效能。

  20.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以智慧渣土管理平台为依托,推动渣土运输车辆迭代升级进程,2023年度完成渣土车辆国六或新能源更新80%的目标。

  21.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月督导检查、季暗访评估、半年观摩评比、年度综合考核”监管制度,落实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成果。

  22.开展城市道路清洁净化行动。深入推动“分级管理、深度保洁”,保持洒水、洗扫、雾炮、冲洗频次,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继续实行早晚出行高峰时段错峰洒水作业,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23.开展环卫设施品质提升行动。规范运行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飞灰等达标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将瀚蓝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纳入城区飞灰填埋场。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监督管理,合理规划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布局,落实区域共享。提高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回收签约率,严格依法查处沿街商户乱泼乱倒、违规收运处置行为,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24.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编制《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加强科学指导。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市城乡156个街(镇)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城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设2处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建设2座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对城区6座垃圾中转站进行分类设施改造,采购垃圾分类式果皮箱2000个。开展示范引领,主导建设1个市级示范片区和1个市级示范小区。做好爱分类、爱回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做好住建部、省厅在线评估系统填报。

  25.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将城市道路保洁、餐饮油烟治理管控、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督指导等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帐,紧扣时间节点,强化督导调度,保质保量完成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任务目标。

  26.保障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推进平台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融合进一步推进与相关市级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和相互连通。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行和维护,强化平台安全防护。

  27.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按照住建部下发的运管服平台“四标准一指南”,继续推进运管服平台的应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和基础环境四大体系建设。2023年底前,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提升城市运行网格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28.推动县级平台建设运行。规范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流程,完善“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格、归口处置”运行模式,建立运行管理和评测评价机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加强对县级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业务指导,及时跟踪督导各县市区运管服平台建设进展。

  29.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梳理队伍管理工作事项,明确工作标准,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图,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修订完善队伍管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

  30.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拓展培训方式,线上通过“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干部每年不少于50学时网络培训,线下通过“每月讲堂”“周五学习日”等方式,以讲带学,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31.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和人才引进。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规划,实施“一人一策”培养,做好年轻干部储备;积极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开展“优才计划”“青优计划”等各类人才的引进,打造结构符合常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32.抓好人员考核奖惩。修订完善平时考核方案,指导局属单位开展人员平时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和绩效管理深层次地融合,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干部表现纪实档案,把干部培养主体责任落在平时,抓在日常,全过程纪实干部成长。

  33.抓好城市管理进社区。开展“星级岗位阵地”评定,制定1-5星岗位阵地标准,打造精品岗位阵地。组织各县市区每月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身边事,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指导各县市区打造各自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理念和工作品牌,形成各县市区工作特色。

  34.修订执法程序规定。落实上位法规定要求,对照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和法规规章,修改完善《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立案审批、告知听证、办案时限、案卷归档等环节步骤的规范标准,确保执法办案程序的合法性。

  35.完善自由裁量标准。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执法实际,修改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一步明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条款、处罚条款、处罚措施和处罚执行标准,保障基层一线执法办案需要。

  36.严格执法案件办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加强案件办理日常指导,认真执行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规定要求,及时录入网上执法办案信息,健全完善案卷流转、审查登记、法制意见书、集体讨论等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7.推动地方立法。落实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条文修改、审议报批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法治保障体系。

  38.做实网格化管理。建立边界清晰、职责明确、人员到位、严格考核的管理体系,一是边界清晰,科学划分管理网格,明晰管理范围,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二是职责明确,按照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标准,履行好“九看十六无”工作职责;三是人员到位,市区两级城管人员全部下沉网格一线,在网格内驻点办公、徒步巡查;四是严格考核,每周开展市容环境现场督导,不定期采取抽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网格人员履职尽责,提高街面问题处置率。

  39.抓好绩效考评工作。按照我市城市运行管理考评办法,开展对县(市、区)城市管理的考核考评。会同有关市直部门,督导各县市区做好省住建厅对我市2023年城市运行管理效能评价工作。

  40.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回复承办的群众投诉问题,加大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整体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类热线件办理满意率。

  4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盘点国有资产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完善资产系统,健全管理制度,真实反映资产和财务情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4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精准性,规范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体系,确保预算安排与执行精准匹配。科学统筹预算资金,确保重点工作财力保障。

  43.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加强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更看重对上、对内、对外协调,对上协调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对外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加强政策理论和调查研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强化统筹,提高公文处理、后勤接待、政务公开、机要档案工作能力。

  44.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推广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亮点、典型,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邀请媒体记者到一线深入采访,深度挖掘、集中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对上宣传、对上汇报沟通,争取更多成果被中央、省、市主管部门宣传表彰推广。做好网络舆论情况监测处置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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