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音讯,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来发布2010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物广告公告汇总,吊销或收回了因严峻篡改批阅内容做违法宣扬的41个药品、1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4个保健食物广告同意文号。
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物药监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法,通报并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的违法药品广告11693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794次、违法保健食物广告2782次。吊销或收回了因严峻篡改批阅内容做违法宣扬的41个药品、1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4个保健食物广告同意文号。云南等18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触及产品采取了263次暂停出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连翘败毒丸”、贵州德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药品“黄萱益肝散”、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维肝福泰片(广告中宣扬产品的姓名:白金干泰)”和天水魏氏彤泰药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医疗器械“魏氏磁疗骨痛贴”,广告产品功能与主治的宣扬超出了食物药监管理部门同意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明成效的断言和确保等内容,严峻诈骗和误导顾客;
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产的药品“溶栓脑通胶囊”和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广告产品功能与主治的宣扬超出了食物药监管理部门同意的内容,广告含有使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明成效的断言和确保,严峻诈骗和误导顾客;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乌金口服液”,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明成效的断言和确保等内容,严峻诈骗和误导顾客;
保健食物“靓旗袍牌秀美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803),广告含有使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明成效的断言和确保等内容,严峻诈骗和误导顾客。
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很多购买的人,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物没有医治效果,不能替代药品,请慎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