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支持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引领,加大政府、社会对中医药投入,在发展中创新中医药体制机制,统筹各方力量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明显问题,建设中医药强市。到2025年底,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完善,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中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1.建设目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每个区市原则上至少设置1所公办中医类医院,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依托现有资源,争创国家、省级中医优势专科,持续做好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二是以烟台市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三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争创5个以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四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内涵建设,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提升中医馆(国医堂)服务能力。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建设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0个。
3.配套措施。一是各区市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需求,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加强基本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设备。二是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中医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适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省药监局第四分局等。
1.建设目标。打造省内有影响力的区域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康复医疗中心,推进治未病服务体系和中医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探索相关政策机制,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二级及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治未病服务全覆盖。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不少于5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进一步带动提升全市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开展脊柱侧弯和肥胖中医药干预工作,加强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三是依托烟台市中医医院和莱州市中医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3.配套措施。积极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康复作用的政策措施。在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推进中创新思路,探索总结有益经验。
1.建设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各类机构提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2.建设任务。一是各公立中医医院注重规范老年健康领域中医药干预方案,进一步拓展丰富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烟台市中医医院发挥山东省中医护理全科化培训基地优势,通过来院专业培训或与基层结对共建,推进中医老年护理学科建设纵向延伸,有效推进优质护理资源下沉。三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四是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
3.配套措施。将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纳入健康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大对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在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支持。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建设目标。开展公立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国家要求,通过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的诊治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2.建设任务。一是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均开展互联网诊疗。二是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达标建设,所有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水平均达到4级以上,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山东服务号”,实现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3.配套措施。各公立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公立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纳入医院整体规划,配备专职人员,强化信息平台建设。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建设目标。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水平。
2.建设任务。推进烟台毓璜顶医院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创建1-2个国家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
3.配套措施。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
1.建设目标。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推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提高部分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
2.建设任务。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研究推广诊疗规范、疗效明显、可复制推广的中西医联合诊疗模式。
3.配套措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围绕解决重大疑难疾病治疗难点,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开展中西医协作。
1.建设目标。跨领域、跨行业整合多学科资源,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平台为主要支撑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2.建设任务。支持中医医院与中医药创新企业、科研检验机构、高等院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优秀科研成果转化市场应用。依托烟台市中医医院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提升中医药科技服务能力及协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支持重点企业与烟台市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深度合作,创建中药制剂技术研发平台与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支持中医药企业成立中医药研究院,加强与各中医医院、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作,5年内研发100种院内制剂。推动烟台市与国内知名研究所共建环渤海药物高等研究院。
3.配套措施。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管理、人才聘用、职称晋升、财政投入等方面创新机制。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建设目标。支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科学阐释中医药机理,提升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临床疗效。
2.建设任务。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理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和诊疗方案。二是持续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局共建科技项目,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助推临床精准诊疗。三是鼓励研发临床疗效好、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中药新药和院内制剂。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领域、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项目单位要加强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医政融合发展。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1.建设目标。培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团队,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
2.建设任务。一是注重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遴选培养1-2名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遴选培养省名老中医(药)专家1名,省名中医(药)专家10名,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20名。二是实施中医药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100名中医临床、西医学习中医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级人才培养。三是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育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建设15个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中药、护理、康复、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
3.配套措施。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做好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建设目标。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好满足群众便捷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建设任务。一是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支持1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为中医馆培训100名骨干人才。二是实施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创建30个市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三是加强市县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到2025年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3.配套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过程管理,相关单位完善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项目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2.建设任务。加强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内涵建设。依托烟台市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化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1个国医大师工作站,支持创建国家、省名老中医药专家、老药工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到2025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实现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全覆盖。
3.配套措施。项目单位落实团队、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和报告。
1.建设目标。依托省第四次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做好齐鲁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优良中药材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工作,推广优质种子种苗应用,提高中药资源监测能力,从源头保证中药材质量。
2.建设任务。一是发展中药材种植。重点发展道地北沙参、金银花等药材种植,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扩大道地药材种植面积。二是做大做强海洋中药养殖。重点发展海参、牡蛎、昆布等海洋中药,扩大海洋中药养殖面积,推动“海洋牧场”提档升级。三是鼓励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做好种子种苗繁育工作,创建省级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
3.配套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中药材资源管理合力,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
1.建设目标。中药材生产布局突出道地特色,中药材生产创新适用技术实现有效转化和示范推广,打造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2.建设任务。一是建设区域性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二是在全市推广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建设省级中医药生态种植养殖基地。三是开展中药材林下种植试点并示范推广。四是执行中药材追溯标准与管理办法,建立中药材品种质量全过程追溯体系。
3.配套措施。推广使用全国道地药材目录,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加强规范化种植和养殖。强化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省药监局第四分局等。
1.建设目标。深入研究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加强特色饮片和炮制技术的挖掘、整理、传承,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2.建设任务。一是依托烟台市中医医院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展常用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研究。二是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体系。
3.配套措施。依托市级中药质控中心,探索中药药事管理质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模式。
1.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丰富,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大幅度提升。
2.建设任务。一是支持烟台市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心开发中医药文化产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作高质量科普读物和宣传品,通过图书、宣传册、挂图以及音像制品等多种载体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广泛传播。二是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争创1-2个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至少10个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范围,引导青少年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
3.配套措施。把中医药文化工作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加强全市中医药文化资源和中医特色疗法的挖掘整理,探索创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等。
1.建设目标。推进“中医药+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创建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特色文旅康养小镇,推出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
2.建设任务。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资源和休闲养生旅游有机结合,支持牟平崑龙温泉康养小镇、开发区磁山温泉康养小镇创建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鼓励莱阳威德健康小镇建设中医药特色小镇,推出莱阳北沙参等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网红打卡地;打造3条以上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开设中医药康养旅游“沉浸式”“交互式”主题线路、场馆和特色项目。
3.配套措施。市、县两级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文旅康养”深度融合,争创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1.建设目标。中医药企业和机构参与中医药各领域国际合作,国际平台更加多样,机制更加灵活,中医药海外认可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2.建设任务。鼓励社会力量、中医药企业和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让中医药走向海外。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中药产品进入国外市场。
3.配套措施。指导鼓励中医药企业、机构和中医药传承创新联盟利用展会、论坛、峰会等平台,对外推介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
1.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1+3”方案,在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建设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2.建设任务。一是落实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在中医药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服务模式、评价体系、人才教育培训、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弘扬等方面,传承创新,深化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三是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先行市、试点县。
3.配套措施。强化统筹指导,沟通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各区市要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提供政策保障。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一)强化项目实施。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上的水准。强化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测评估。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的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注重宣传解读。加强中医药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总结提炼中医药实践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